据《新民晚报》11月1日消息,CBA首轮比赛结束,新疆队国手周琦就在微博上炮轰中国篮协。 “今天在赛场被告知,如果我不穿赞助商的鞋就要判我技术犯规,然后被禁赛。我为什么被剥夺了穿自己鞋的资格,到底谁可以来保护球员的利益?受伤了谁来负这个责任?整个一个夏天都在备战和比赛,为国效力是我的最高使命,而我只是很单纯的希望我的脚可以在比赛中得到保护。” 一直担任新疆队首发球员的周琦,因为没穿CBA指定赞助商李宁的鞋,在首轮比赛中被禁止出场,而在第二节替补出场时,他脚上却踏着一双粉色的李宁战靴。 和前几年允许部分球员覆盖商标穿竞品球鞋上场不同,中国篮协早在今年7月就通知各队,所有球员必须穿“李宁”上场比赛,联赛中不再有受特殊照顾、可贴标上场的特殊球员。 受这一规定影响最大的,是上赛季还享受特殊政策的四名国手易建联、王哲林、周琦和丁彦雨航。他们都与一国际著名运动品牌签有指定用鞋合同。 在微博上表达不满的还有王哲林:为什么我必须换掉赞助商的球鞋才能上场打球。对于这个情况我非常失望……真心希望各方可以考虑我们运动员的切身感受! 对于周琦所说的“今天在赛场被告知,如果我不穿赞助商的鞋就要判我技术犯规”,篮协相关负责人表示:早在今年7月份就已经下发过通知,比赛当天上午各场次的技术代表再次向各球队强调过,所以不存在到了赛场才被临时告知的情况。 “多年来联赛绝大多数球员穿着联赛赞助商提供的球鞋参赛,在保护身体健康方面记录良好。在合作过程中,确实出现过个别球员由于自身脚型等因素、无法适应统一配发球鞋的情况,赞助商也采取个人定制的方式予以解决。” 篮协相关负责人这样回应那些所谓的“穿着联赛赞助商品牌球鞋,增加伤病风险”。 当初,“李宁”方面每年允许部分球员在贴掉商标的情况下穿其它品牌的球鞋上场,但名额太少,每年总有人不满意。2013年代表北京队参加CBA联赛的中华台北球员李学林,就曾因穿其他品牌球鞋上场,在一个赛季中累计被罚150万元。 从李宁公司的角度说,已经连续4年损失自己利益、让部分球员以贴标或被罚款的方式穿其他品牌球鞋上场,做出了很大让步。 在赞助合同的最后一个赛季,要求联赛参与各方严格执行赞助合同中的规定,应该也是正常要求。毕竟,李宁获得这一权益,每年要花4个亿。 以下为《中国篮协关于2016-2017赛季CBA联赛取消特许贴标鞋的通知》全文: 2016-2017赛季CBA联赛即将开赛,为确保联赛商务推广工作有序进行,保证联赛装备赞助商的权益,现将新赛季CBA联赛装备违规处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 根据《2016-2017赛季CBA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》第二章第三条和第三章第三条,如果出现相关情况违规,则按照条款中处理方式进行处罚。在此,补充说明以下几点: 2、中国篮协对违规情况进行核实,如情况属实,则按照《纪律处罚规定》下发处罚通知,对违规俱乐部进行相应处罚。 1、比赛期间外援鞋贴标原则:要求对竞品鞋的logo标识主体进行完全覆盖; 3、对于外援鞋在比赛中掉标的情况,俱乐部在外援自然下场时进行补贴的,补贴后不再进行处罚。如未补贴上场比赛,将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。 根据《2016-2017赛季CBA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》第二章第四条,如果出现相关违规情况,则按照条款中处理方式进行处罚。在此,补充说明以下几点: (二)开幕式及赛前热身中出现国内球员穿着竞品,由推广巡视员汇报技术代表,技术代表将违规运动员予以警告1次,如果该运动员仍不更换联赛指定装备及配饰,技术代表有权停止该运动员本场比赛(如出现特殊情况,不能现场进行处置,则由推广巡视员进行取证,技术代表进行记录,赛后进行核实,如违规,则次轮追加停赛1场;同时,必须对竞品进行完全贴标处理)。 (三)比赛期间,若出现国内球员穿着竞品装备或配饰上场比赛(无论遮盖与否),由盈方公司拍照取证后于比赛次日发中国篮协,中国篮协对违规情况进行核实,如情况属实,则按照《纪律处罚规定》下发处罚通知,对违规运动员追加停赛1场。 各参赛俱乐部、运动员、教练员等须严格按照《2016-2017CBA职业联赛商务推广工作规定》的要求,穿着联赛指定装备,确保赞助商权益体现。 |